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编辑业务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科学、规范、可持续的优质稿源保障机制,持续提升学报学术质量与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的所有期刊的学科栏目,以及以学报编辑部名义主动组织的约稿(含校外、校内)。
三、组织与职责
1. 学报编辑部主任全面负责,副主任具体落实。
2. 设立“约稿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主编、栏目编辑和责编,负责选题策划、作者遴选、合同签订、进度监督、质量评估及档案管理。
3. 学报编辑部综合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及学校财务制度发放稿酬。
四、约稿对象与条件
(一)校外:在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誉,拥有正高职称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
(二)校内:长期从事相关学科研究,在自治区内具有较高影响力,或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一等奖的教师。
(三)优先方向:国家重大需求、区域民族特色、交叉学科前沿、热点综述和数据论文。
五、选题策划与作者遴选
1. 每年12月举行“年度选题论证会”,确定文章数量、栏目、主题、字数和交稿时间。
2. 根据‘年度选题论证会’的结果,广泛筛选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经过充分沟通后,最终确定约稿作者。
3. 选题指南在经过学报编辑部部门会议批准后实施。
六、协议内容与签订
1. 学术质量:原创作品,未发表,无学术不端行为;数据真实且可追溯。
2. 写作规范:严格执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论文编排规范(最新版)》。
3. 交稿时间:原则上,收稿截止日期为当年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
4. 审稿与退改:实行‘三审+外审’制度;退改期限为15天,累计退改次数不超过2次。
5. 稿酬与著作权:稿酬按照学校现行标准发放;作者享有著作权,学报享有首次出版权和数字化传播权。
6. 违约责任:作者未按期交稿或稿件经两次退改仍不达标,编辑部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稿酬;编辑部无正当理由逾期2个月未进入审稿流程,作者有权撤稿。
七、审稿与编辑流程
1. 稿件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需控制在15%以内。
2. 初审需5个工作日,外审需15个工作日,终审需5个工作日;特殊稿件可启用快速通道,总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 终审通过后,栏目编辑将与作者沟通编辑加工事宜,重大内容修改需获得作者书面同意。
4. 确定刊期后,向作者发送《稿件录用及刊期通知》。
八、稿酬与宣传
1. 稿酬:论文发表后30日内,学报编辑部综合办公室将一次性汇入作者指定账户,并提供电子完税证明。
2. 宣传:学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优先推送,并可推荐至合作数据库和媒体。推送前需征得作者授权。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5年 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