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统筹负责学校本专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履行全校本专科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建设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材管理、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改革研究、教师职业发展和能力培训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五育并举”、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制定教育教学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本专科教学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和修订指导意见。
三、负责本科专业动态调整与本科专业转型发展,新本科专业申报和退出专业的注销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校课程安排和教学资源的使用与调配,维持全校日常教学秩序。
五、负责组织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实施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向学校反映基层教学情况。
六、负责核定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学单位相关经费划拨的预算及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返聘和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与工作量审核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实验实践教学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教学实验室的建设规划;负责和审定各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和学科竞赛。
八、负责对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校企合作和特色示范学院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工作进行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校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本科教材选用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评选及全校教材与讲义的供应。
十、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教学研究立项、教学成果奖励,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一、负责年度招生计划制定,组织完成全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学籍、成绩管理及考务工作管理,发放普通本专科生毕业证书和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负责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及教育教学相关动态数据的填报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十五、负责教师的职业发展和能力培训工作,做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校劳动教育、大学美育、国家安全教育、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任务,组织学校通识教育相关学术研讨、教育教学交流、观摩等活动,开展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十七、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